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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工程结算工作的通知

来源:预算处    发布人:黄硕    作者:概预算管理处(中心)    发布时间:2007-9-6    浏览次数:1593


公司、分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落实年初管道储运(分)公司有关工程项目会议的要求,确保2007年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通知要求如下:
        1、对于2006年预结的或计划续跨至2007年的已完项目,九月底之前完成结算初审后报送概预算管理处(中心)复审批复。
        2、请对照公司、分公司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和大修理计划,按照 “当年计划当年完”的要求,结合工程进度和完工时间,逐一做好本单位各项工程结算的安排工作,排出工程结算时间安排表(见附表),经单位主管工程结算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20日前报到概预算管理处(中心)。对于年内无法完工而计划又不允许跨年的工程,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寻求解决办法。
        3、在确保时间的前提下,必须注重工程结算质量。不能拖,更不能松。各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结算工作的领导和岗位人员要严把工程项目特别是限额以上工程项目的结算质量关。对报送金额超出计划批复的工程结算项目,要写出对比分析,说明理由,否则不予确认。
        4、附表可登录公司局域网“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回传邮址:huangshuo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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